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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白牙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美)杰克·伦敦
出版社 中国友谊出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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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试读章节

第一章 鲜肉之道

幽暗的云杉林分散在冻结的航路两边,一副愁眉不展的样子。近来的一场风刮掉了白皑皑的冰冻层,树被剥掉了一层包裹,它们看上去你挨着我我挨着你,在越来越暗的光线里黑魆魆的,有些不吉利。大地上笼罩着无边无际的沉寂。大地自身处处荒凉,毫无生气,没有动静,孤独而寒冷,连固有的元气都有了悲凉感。大地有发笑的意思,却是一种比悲凉更恐怖的笑意——一种像斯芬克斯的微笑那般阴郁的发笑,一种像冰冻一样寒冷的发笑,又不乏那种因绝无失误而格外的严厉。这是那种专横的不可言传的永恒的智慧,笑话生命的无益,生命的努力。这就是荒野,就是野蛮的连心都冻住的北方的荒野。

可这就是生命,在大地上普遍存在,不屈不挠。在冻结的航路上,一列狼一样的狗在拉雪橇。它们硬刷刷的皮毛挂满冰霜。它们的哈气一出口就在空气里结成了冰,哈出来像雾霭,落在了它们身体的毛发上,形成了晶莹透亮的冰层。皮挽具套在狗身上,皮缰绳把它们和它们身后拉着的雪橇连在一块儿。雪橇没有滑板。雪橇是用结实的白桦树皮做的,整个表面都依托在雪上。雪橇的前端上翘,如同一个卷轴,为的是下行没有阻力,能压住软雪的雪沫,因雪沫趟起来时就像波浪在前涌动。在雪橇上捆绑的是一个又长又窄的结实的长方形箱子。雪橇上还有别的东西——毯子、斧头、咖啡壶和煎锅;不过最扎眼的、占去大部分空间的就是那个又长又窄的长方形箱子。

在狗队前面跋涉的,穿着宽阔的雪鞋,是一个男人。在雪橇后面跋涉的是第二个男人。在雪橇上,那个箱子里面,躺着第三个男人,他的跋涉已经结束——一个被荒野征服了的男人,彻底打垮了,他再也无法运动和苦做了。不是荒野的路喜欢运动,生命对荒野来说就是一种讨厌的东西,因为生命在于运动;而荒野旨在摧毁运动,一贯如此。它把水冻上,防止水流进大海;它把树液驱赶出树干,把树冻得结结实实,连强大的心脏都冻住了;而最凶猛最可怕的是荒野对人百般折磨,把人压得服服帖帖——人,生来就最不是安分守己的,与那个说法对着干:一切运动到头来不过是结束运动。

不过,在雪橇前面和后面,不畏恐惧,百折不挠,两个男人一路跋涉,还没有累死。他们身穿皮袄和柔软的皮衣。睫毛、脸颊和嘴唇因为哈气而结冰,挂上了一层水晶一般的冰霜,脸都不像脸的样子了。他们因此显得怪模怪样,戴了鬼脸似的,俨然鬼世界里为某个死鬼主持葬礼的人。不过,一切奇形怪状之下是实实在在的人,正在穿越这块荒凉的、嘲弄的、沉寂的大地,微不足道的冒险家摽上了罕见的冒险,以一己之力对抗世界的雷霆万钧,而且这个世界遥远、陌生、死气沉沉,像太空的深渊。

他们不说话,只是行走,省下每一口气为身体支撑下去。周围万籁俱寂,以一种触手可及的存在压迫他们。这影响到了他们的脑子,正如深水的气压会影响潜水人的身体一样。它摧残他们,用无垠的浩瀚和不可改变的天命摧残他们。它把他们挤压到了他们自己脑海的犄角旮旯里,压榨他们,像从葡萄里往外榨汁,把一切虚假的热情和兴奋以及对人类灵魂高估的自我价值,统统压榨出来,直到他们认识到自己很有限,很渺小,是颗粒,是尘埃,依靠不堪一击的狡猾和不足挂齿的智慧,在巨大的盲目的元素和物理的影响和相互影响下活动。(P3-5)

书评(媒体评论)

《白牙》帮助杰克·伦敦建立起了美国流行文学名家的地位。

——文学评论家 弗吉尼亚·克兰

没有一个作家比杰克·伦敦更能作为时代的明确而出色的发言人。因为他打破了冻结美国文学的坚冰,使文学与生活产生有意义的联系。

——著名评论家 菲利普·方纳

目录

译本序

第一部 荒野

 第一章 鲜肉之道

 第二章 母狼

 第三章 饥饿的喊叫

第二部 生在荒野

 第一章 牙齿的战斗

 第二章 兽窝

 第三章 灰崽子

 第四章 世界的墙

 第五章 吃肉法则

第三部 荒野诸神

 第一章 火的制造者

 第二章 管束

 第三章 被逐者

 第四章 诸神的踪迹

 第五章 誓约

 第六章 饥荒

第四部 更高级的诸神

 第一章 本类的敌人

 第二章 发疯的神

 第三章 除了恨还是恨

 第四章 死不松口

 第五章 不服软

 第六章 仁义的主人

第五部 驯化

 第一章 漫长的雪道

 第二章 南方

 第三章 神的领地

 第四章 同类的呼唤

 第五章 熟睡的狼

序言

1

说起杰克·伦敦(1876-1916),人们都会想到他的《野性的呼唤》和《白牙》。而说起这两部小说,人们又都会富有总结性地说:一篇写一只狗变成了狼,一篇写一只狼变成了狗,那种口气像如今的小青年谈论变形金刚,全然忘了无论狗还是狼,它们都是活生生的动物。

在写出这两篇轰动一时的小说之前,杰克·伦敦依靠体力在社会上吃尽苦头,但维持生活的收入总是入不敷出。他认识到脑力劳动的收入和持续性远胜于体力劳动,因此立志靠写作打出一片天地。从他的自传体长篇小说《马丁·伊登》里,我看得出他开始写作时是多么挣扎。他在《大陆月刊》发表的第一则短篇小说《为赶路的人干杯》,为他挣得五美元的稿费。如今评论家和文学史家提及这笔稿费,用“只给他带来”之类用语,表明稿费之低,其实对当初的杰克·伦敦来说,这笔稿费已让他欣喜不已。首先,比他当报童每份报纸挣几美分,这算大收入;其次,也更重要,是他向文学写作进军,终于成功地迈出了第一步。《为赶路的人干杯》,写一个人抢劫了同伙的钱,却受到义气庇护,一路逃走的故事。显然,这是杰克·伦敦在淘金队伍里听来的故事。同样地,《野性的呼唤》也是他在淘金路上听来的故事,区别在于前者是关于一个人的,后者是关于一只狗的。因为克朗代克河流域已经接近北极地区,淘金人群需要狗拉雪橇前往,人和狗的关系罕见地联系在了一起。因此,关于狗的故事,就不同于一般情况下的关系,比如看护院子、人狗相伴、狗成宠物。狗拉雪橇这件事,是爱斯基摩人的专利。在杰克·伦敦笔下,主要是印第安人和狗的关系。这就让他写狗的故事背景显得稀有、罕见,在引发读者的好奇心方面占了优势。当然,《野性的呼唤》写得很紧凑,很生动,很令人信服,是主要的。于是,这个不足六万字的中篇小说,版权卖到了两千美元。《为赶路的人干杯》约一万五千字,稿费五美元。这个差别想必让杰克·伦敦动了些念头。因此他把《白牙》写到了十二万五千字左右,字数是《野性的呼唤》的两倍还多,至于版权是否卖到了四千美元,不得而知。

但是,《白牙》这个不足十三万字的长篇小说,共分五部,从结构上来看,确实有拉长篇幅之嫌。第一部分一万七千字的篇幅,写亨利和比尔赶着六只狗拉的雪橇,往哈德森湾运送一只棺材,途中被一群饿狼尾追;他们在喂食时发现来吃冻鱼的狗不是六只而是七只,很快弄明白有一只是来骗吃骗喝的。那是一只有狼血统的棕灰色母狗,其后利用母狗的性别优势,把他们的狗一只接一只骗出营地,让狼群围而食之。等他们只剩下三只狗时,比尔气不过,拿着只有三发子弹的枪去打伏击,结果连他的命也搭上了。然后,亨利看到的是一圈闪亮的眼睛向他的火堆靠拢过来。群狼的数量巨大,个个瘦得就剩一把骨头,肋骨像搓板,肚子贴到脊梁骨,它们只能孤注一掷。开始的一两个夜晚,亨利还能守着火堆过夜,接着狼们发现他势单力孤,一只狼在他打瞌睡时咬住了他的胳膊,他本能地跳进了火堆里,与火待在一起,幸亏他的手套很结实,暂时保护着他的手,他抓起燃烧的木炭向四面八方的空中扔去,篝火顿时像一座火山爆发了。然而,火在渐渐地熄灭,他坚守了一天一夜之后困得用松树枝绑在手上,让松树枝把他烧醒和狼较量,最后他终于挺不住了,两肩耷拉下来,头埋在了两个膝盖中间,明确表示他已经放弃了抗争。亏得他命大,在狼群正要分食他时,四架雪橇正好路过,救了他。

一万七千字的篇幅,有悬念,故事情节也紧凑,结尾有高峰,单独成一则短篇小说,也说得过去。然而,如此长的篇幅过去,故事的主人公白牙还没有登场,这在剧本里可以算“搭戏”,长篇小说可以叫“楔子”之类;如果算作《白牙》这个长篇小说的第一部,几乎可以算作败笔。亨利在后来的篇幅里再没有露面,他护送的那口棺材尽管处理得非常有悬念,但后面也没有任何交代。唯一说得过去的是,那只很熟悉人类生活的几乎导致整个雪橇队灭绝的母狗,成了“灰崽子”的母亲,“灰崽子”是白牙的前身。

如果这是小说的铺垫,这个铺垫的篇幅确乎太长了点,若在后面的叙述中,用几段倒叙交代这只母狗的背景,可能更合乎传统的写作手法。

……

4

对白牙来说,这是结束,却是开始——结束过去的生活,结束憎恨的统治,开始一种崭新的不好理解却更为公正的生活。这意味着它从荒野成功的回归,一只有狗的遗传基因的狼,归顺到人的社会里。生命里有善恶之分,野兽也不例外。只有爱才能触到白牙本质的根芽,用仁爱唤醒生命的各种已经消退的几乎毁灭的潜能。

喜欢已经被爱取代。爱成了铅锤,坠入它的深处,而喜欢是从来不曾抵达那里的。它的深处因此回应了这一新东西——爱。给予它的东西,它如数反馈了。这是一尊真神,爱神,温暖的发光的神。在神的光芒下,白牙的本性像花朵在太阳下一样绽放了。

一只有狗的基因的狼,最后驯化成了一只狼狗;如果和《野性的呼唤》的那只狗最后变成了一只狼做呼应,这个故事可以结束了。《野性的呼唤》里的巴克进入原始森林,成了野狗。白牙回到人的领地,成了一只驯化的狼。巴克从一个叫米勒的法官家被人拐卖,而白牙又回到了一个叫斯科特的法官家;两篇小说殊途同归,挺好。然而,作者不甘心这样的结局,给白牙安排了一个充当英雄的镜头:不顾自己的生命咬死了私闯民宅的持枪杀人犯,救下了斯科特法官一家人的性命。这样也许符合一般读者的心愿,但作为一篇杰作,却难免有狗尾续貂之嫌,甚至包括整个第五部,我以为,都是可以略去不写的。如果杰克·伦敦能掐头去尾,《白牙》可能像《野性的呼唤》一样精炼、紧凑、完美。因此,我以为,《白牙》算得上一部不可多得的不朽之作,但算不能说它白璧无瑕,哪怕作者最后强调的是:

它所做到的,没有哪只狗能做到。它就是一只狼。

内容推荐

杰克·伦敦著的《白牙》讲述一只叫白牙的狼诞生于荒野世界中,幼年所见的是弱肉强食的世界。后来,母狼带着它一起从荒野回到印地安主人的身边,人类营地的生活使它性格变得乖僻和孤独,心性凶残没有爱,对任何种族都充满仇恨敌视;被卖给史密斯后更加深了它愤世嫉俗的个性。新主人威登·斯考特救了它,他仁慈的爱使得白牙从凶残的野兽转变成为忠实的宠物,并从坏人手中救了新主人父亲的命,赢得了“福狼”的美名,安度晚年。

编辑推荐

杰克·伦敦著的《白牙》是作者正式出版的第五部小说,一问世便大获成功,尤其受到年轻读者的欢迎。有的评论家认为该书是杰克·伦敦非常有趣、野心勃勃的作品,奠定了杰克·伦敦在美国文坛畅销作家的地位。

本书是一部有牙齿的锋利之作,《野性的呼唤》姊妹篇。一只叫“巴克”的狗奔向自由;一只叫“白牙”的狼进入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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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5 2: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