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明著的《新伦理学原理》是一种新伦理学。它的轴心是至今西方公认未能破解的“休谟难题”——“应该”能否从“事实”推导出来——之答案。行为应该如何的优良道德,只能通过道德最终目的——增进每个人利益——而从行为事实如何的客观本性中推导出来。作者将这个答案归结为一个道德价值公式,认为从这个破解休谟难题的道德价值推导公式,能够推导出伦理学的全部内容,因而可以称之为伦理学公理。本书就是从这个公理推演伦理学体系的力作。
绪论
上卷 元伦理学
第一章 元伦理范畴:伦理学初始概念
第二章 元伦理确证:伦理学公理和公设
中卷 规范伦理学
第一篇 道德价值标准:社会为何制定道德
第三章 道德概念
第四章 道德的起源和目的
第五章 道德终极标准:国家制度好坏的终极价值标准
第二篇 道德价值实体:伦理行为事实如何
第六章 人性
第三篇 道德价值与道德规范:与道德价值相符之优良道德
第七章 善:道德总原则
第八章 公正与平等:国家制度好坏的根本价值标准
第九章 人道与自由:国家制度好坏的最高价值标准
第十章 幸福:善待自我的道德原则
第十一章 道德规则体系
下卷 美德伦理学
第十二章 良心与名誉:优良道德实现途径
第十三章 品德:优良道德之实现
本书所引证的主要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