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重申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优良传统作风,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关于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大字条旨版)》由中国法制出版社主编。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 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制定目的]
第二条 [指导思想]
第三条 [依据及性质]
第四条 [纪律处分工作的五项原则]
第五条 [适用对象]
第二章 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六条 [违纪的含义]
第七条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第八条 [对党组织的纪律处理措施]
第九条 [警告和严重警告]
第十条 [撤销党内职务]
第十一条 [留党察看]
第十二条 [开除党籍]
第十三条 [终止党代表资格]
第十四条 [党组织改组]
第十五条 [党组织解散]
第三章 纪律处分运用规则
第十六条 [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第十七条 [中央纪委特批减轻处分]
第十八条 [免予处分]
第十九条 [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第二十条 [从重处分的两种情况]
第二十一条 [从轻处分与从重处分的概念]
第二十二条 [减轻处分与加重处分的概念]
第二十三条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纪行为的合并处理]
第二十四条 [一个行为触犯两个以上条款的处理]
第二十五条 [两人以上共同故意违纪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 [党组织领导机构集体违纪的处理]
第四章 对违法犯罪党员的纪律处分
第二十七条 [对涉嫌犯罪的党员的党纪处分]
第二十八条 [对不涉及犯罪但须追究党纪责任的党员的党纪处分]
第二十九条 [对违法行为的党纪处分]
第三十条 [对涉嫌违法犯罪党员的移送]
第三十一条 [对被逮捕党员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 [对犯罪情节轻微的党员的处理]
第三十三条 [因刑事犯罪开除党籍的情形]
第三十四条 [对受到刑事、行政或其他纪律处分的党员的处理]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三十五条 [对预备党员违纪的处理]
……
第二编分则
第六章 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七章 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八章 对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九章 对违反群众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十章 对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十一章 对违反生活纪律行为的处分
第三编附则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