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暴风骤雨,一边是浅斟低吟。
这是他抵抗噩梦的唯一方式,她当然并不知道。但这可能也是她抵抗自己一生厄运的唯一方式,他肯定也不知道。
事毕,她又裹紧被子,沉沉睡去。而他,却披衣起来,打开皮包,取出日记,忠实地记载这一日的见闻。巨细靡遗,甚至包括女人腹部的一粒微小的痣,他都记载其中。
她名叫王丽兰,是个舞女,有着一段完美的身体。
林子文中等个头,身体很是结实——这是他爱好体育并勤加锻炼的结果,有着北方人常见的一张方脸,下巴甚是坚硬,显出一股英气。他鼻上架着一副玳瑁边黑色眼镜,头上戴着一顶黑呢子帽,身上穿着西服衬衫,脚上踏着皮鞋——完全匹配他新闻人的职业。
十八岁的时候,他离开山东老家,至上海圣约翰大学读书,很是学了些伟大的理想、高尚的道德;大学毕业,做了新闻记者。本来想用报道来影响社会,但并不多久,家中出事,父母和一弟一妹,皆死于兵匪之间的一次火并。当时,他的弟弟才十五岁,而他的妹妹也只是十三岁。似乎是一股流匪洗劫了村庄——重点自然是他家,因为他家是村里最大的地主。地方保卫团闻讯赶来,双方交火,最后流匪撤去,他的亲人却全部死于枪弹。究竟是死于官兵的流弹,还是流匪为泄愤,临走之前将他一家人全部杀害,并无确证,因为流匪和官兵所用的枪弹并无分别。他悲愤中赶回家乡,意欲寻找公道,却发现无人可诉,一切都是推诿。他感觉到这一切的荒谬。首先是财富的荒谬,他家号称地主,其实只是田多些,家中并无多少值钱物事,生活也只是小康,却成了流匪的目标;所谓的乡里亲戚,事毕都来安慰,但这安慰却多是空泛无谓,甚至有惦记其家产而欲向他提亲者;所谓的流匪,则无人知道其来历,兵荒马乱的世道,流匪原本很多,他们四处流窜,寻觅生机,根本不会在同一个地方洗劫第二次;最荒谬的是地方保卫团,竞来向他勒索,为几个受伤的“兄弟”化缘——好像他们的受伤竟是他造成的一般。所有在大学里羡慕的“伟大的理想”、“高尚的道德”,都成为了空无。他安葬完亲人,立刻将地产全部卖掉,一把火烧了宅院,永远离开了家。
在这个当时二十四岁的年轻人心里,从此就没有了宏观的高尚世界,只剩下他个人的小世界,在这小世界里,所有的悲欢、欲望、野心,全部笼罩在嘲弄的人生态度之中。仿佛游戏一般,他游走在社会的边缘,身人险境令他嗅到发泄仇恨的难得机会,香色刺激令他体验到撕裂一切说教的快感,而这两种截然相反的生活模式,则填补了他破碎而空虚的心灵。残余的一丝理性,维系着他精神的强度,使他不至于疯狂,还偶尔能有一场完整的春梦。 他主动请报馆派他去做社会治安新闻,终日如在下水道中与人打交道,所见的无非是些地痞流氓卑污警员的角色,所闻的无非是些杀人劫货尔虞我诈的勾当。像这样的职业,不仅一丝油水都无,还时时见到一些穷凶极恶的场面,旁人见了常常厌恶,但他却早就习惯了。最不如意的,乃是那些警员官长,与他天然就有些对立,不仅对他的工作横加阻碍,还常常冷嘲热讽——但这却恰恰称了他的心,他为自己找到了完美的敌人,揭露他们那些下三滥的无耻勾当,享受难得的报复的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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