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宜霖是一个“吃地理”的作者,一座孕育她的城市总能给她带来无限活力与灵感。她以“我”自称的小说写法,尽情书写关于“我”个人的存在价值,将城市的地理性的舞台将个人的命运紧紧的相连起来。
《在伦敦》可以说是一部个人主义跟城市的传说,是一个内心坚持着处子状态的人,保持着君子一般清白之身心的人与一个城市的故事。
| 书名 | 在伦敦(一个中国女子在伦敦的文本生活) |
| 分类 | 文学艺术-文学-中国文学 |
| 作者 | 钟宜霖 |
| 出版社 | 江苏文艺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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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编辑推荐 钟宜霖是一个“吃地理”的作者,一座孕育她的城市总能给她带来无限活力与灵感。她以“我”自称的小说写法,尽情书写关于“我”个人的存在价值,将城市的地理性的舞台将个人的命运紧紧的相连起来。 《在伦敦》可以说是一部个人主义跟城市的传说,是一个内心坚持着处子状态的人,保持着君子一般清白之身心的人与一个城市的故事。 内容推荐 《在伦敦》是旅英作家钟宜霖的半自传性长篇小说。小说通过“我”的故事,一个来自中国的单身女子——朱丽叶,在英国伦敦这座城市,在伦敦的地下音乐空间与酒馆和社会各阶层人物的交际和生活中,展现出与伦敦上流阶层迥异的寻常百姓的生活,展示了一幅个人主义与伦敦城市传说的生动风景画。小说通过解读一段个人生活志和心灵史,表达了现代人对自身的反思与拷问。 目录 上半场 Chapter 1 星期天 Chapter 2 星期一 Chapter 3 星期二 Chapter 4 星期三 Chapter 5 星期四 Chapter 6 星期五 Chapter 7 星期六 中场休息 A.关于“保鲜”的对话 B.关于哲学的对话 C.一个午间的电话 下半场 Chapter 9 星期六 Chapter 10 星期五 Chapter 11 星期四 Chapter 12 星期三 Chapter 13 星期二 Chapter 14 星期一 Chapter 15 星期天 [创作后记] 无法停止的写作,无法停止的生活 [出版后记] 摇滚人生 试读章节 我就读的不是最出名也最出明星的表演系,而是最不出名也最没有明星人物的编剧系。其实当初我也想过要当导演,也考了导演系,专业考试也通过了,但最后我还是上了编剧系。别人也许看来觉得我不幸,但这却实在是我一生中最大的幸运,因为我得以继续我最热爱的写作,而没有改行去当女导演。我对母校深怀感激,是无法用言语来形容和表达的,可以说没有中戏,就没有现在的我。 “你们都学了些什么?”有一次,走在英国大学校园的小路上,David问我,“学习中国的戏剧吗?” “不,”我迟疑地回忆了一下,突然发现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虽然我是在中国就读的戏剧学院,但居然还真没怎么学过中国戏剧。“我们主要都是在看欧洲的戏剧剧本。也有美国的,不过主要的还是欧洲。”我回忆着回答,“那时候我记得每个学期老师都要求我们看几十个剧本,开了长长的书单让我们去读,还要考试。那几年我们起码看了两、三百个外国剧本。” “欧洲戏剧?”教授有些意外地说,“你们不学中国戏剧吗?,, “中国本身其实是没有戏剧这个形式的。”我解释道,“我们中国传统的戏剧形式是戏曲,有点类似于欧洲的歌剧的形式,但那不是我们学习的内容。我们的专业是话剧,也就是从欧洲传入中国以后才有的这种戏剧形式。真正的中国话剧是从二十世纪初才开始诞生的。” “哦,”教授明白了。 “所以那时候我们看的全都是欧洲戏剧的剧本。”我说,“我入学的时候才十六七岁,哪儿看得懂啊,整天看得我头都大了。” 教授呵呵地笑了,一面继续和我匆匆地走在从教学楼去往图书馆的路上。那天我只有走这一段路十分钟的时间和他谈话。而这也是我和他第一次私人性质的谈话。 “那你喜欢(看欧洲的戏剧)吗?”他问。 “当然!”我拼命地赞叹,“那简直就是杰作!好多剧本我都喜欢得要命,真的是太伟大了。”然后我说了几个翻译成中文的欧洲剧作家的名字,梅特林克、迪伦马特、毕希纳等等,但是因为我不知道他们的英文名或者德文法文的原名,教授先生一个也没听懂。 我很遗憾。 “你喜欢莎士比亚吗?”他终于想起来了一个我铁定知道的戏剧家。 我有些为难:“……说实话,我还真不怎么喜欢他……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就觉得他的戏很难懂。” “也许是翻译的问题。”教授非常敏锐地做出了判断,“语言越漂亮的作品越难翻译出作品原来的味道。” “哦?”我想了想,“也许是吧。” 这时候,教授先生要去的图书馆已经到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和他告别。到英国几个月以来,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和我谈起那些过去的事情。而且最重要的是通过这一次谈话我才发现,和学校里其他做学术和研究的教授们不一样,原来David是一个那么敏感的人。 ‘ 不敏感的人是当不了作家的。我仿佛突然间找到了同类。 可惜的是,路已经走到头了,我不得不和教授先生说再见。 “马上就要放寒假了,”教授最后对我说,“我不会再到学校来。下个学期我要到第三周才会回来上课,那之前我要去参加一个在美国召开的学术研讨会。” “哦。”我心中恋恋不舍。好像突然间找到了一个爱人却马上就要分开,就是那一种感觉,虽然我知道那不是爱情。 我和教授先生的关系是彻底纯洁的。——虽然我完全没有必要特意跑出来说明这一点——教授先生至今还是单身,而且从未结过婚。 大约在半年以后,教授曾经得意地告诉我(这时他已经把我当作了很好的好朋友,我猜想),他说: “天哪,我现在有两个女朋友,我真的非常非常爱她们俩。两个我都爱,爱极了。可是你知道,有时候事情完全不像你想的那样。” 我深表同情地点了点头,看着他喜悦而忧伤的神情心想:可怜的教授先生。——在私人生活中,他变成了一个在两个姑娘的床笫之间疲于奔命的男人。 我想这真是所有男人的幸与不幸。 P6-8 后记 无法停止的写作,无法停止的生活 我的上帝,终于熬到写这部小说的后记了。现在我必须发誓,今年内我再也再也不写任何的小说了。从二月中旬到现在,整整两个月过去了,我已经连续创作了三部长篇小说,近六十万字,外加另外整理完成的一部长篇,加起来一共是四部。写得我整个人都已经快要发疯了。 我真的觉得自己快要发疯了。这中间我还用菜7J削掉了自己的手指,生了一场大病,咳嗽咳出了一块淤血。一系列近乎肉体虐待的事件莫名其妙地不断发生在我的身上,这在我以前的创作经历中是从来没有过的。以前写得最厉害的时候我最多只是哭,现在哭已经不够了,它还要肆虐我的身体。从情感到肉体。不写了。我发誓今年是绝对不写了。再这么写下去非出人命不可。 从这篇疯狂的后记中你已经可以看出来,现在我已经有点处于成为一个神经病最后的发狂的状态。没错。我也觉得自己真的要疯了。 所以我必须彻底放弃,彻底停止写作,让自己彻底平静下来。让自己平静一段时间,重新去面对自己所处的生活。或者说,恢复做一个正常人的样子,过稍微正常一点的生活。 两个月当中我每天的生活是这样度过的:每天中午十二点左右起床,然后跑到卫生间去洗澡,然后去厨房倒一杯水。喝了。回到房间里就开始写字。一直写到下午四五点钟的样子,如果觉得饿了就去做点吃的,如果不饿或者正是写得冲动什么都顾不上的时候就随便抓一块饼干或者吃两包薯片。休息一会,如果那天写得不是很顺利的话就穿戴整齐,出门到附近的网吧上一个小时的网。——我住的公寓里没装网线,上不了网,好在离家不远就有个网吧,走去网吧的路上就成了两个月来除了去超市买菜以外我惟一的体育活动。来回也就是十分钟。如果写得顺利的话我根本就一天不出门,就闷在屋子里写。蓬头垢面地像个疯子。 上网收收电子邮件,看看新闻,再在MSN上和国内的朋友聊聊天。然后时间一到就回来,换上睡衣继续开始在屋里写作。这一写一般就是到晚上的十一二点了。写到半夜的时候如果觉得饿了,就再去厨房热点剩菜剩饭,凑合着吃了(我一般做一次菜都放冰箱里能吃上两三天),喝口水回来接着写。在一天中的任何时候我都不敢喝咖啡。我这人对咖啡因特别敏感,只要喝哪怕小小的一杯咖啡那我也别想睡觉了。有一天我一直写到凌晨六点,等于三十多个小时没合眼,想把生物钟给倒回来,就一时糊涂,在那天早上六点的时候喝了一大杯咖啡。这下好了,生生地给我醒了一整天,直到第三天的凌晨四五点我还睡不着觉。天呀,这简直是给我创记录了。整整两天半的时间没睡成觉! 这是特例。现在我们接着说正常的情况。正常情况下就是吃完半夜十一二点的这一顿饭以后,回来上床,盖上被子,把笔记本放在大腿上,靠着床头开始继续在电脑上写作。这一写就又是好几个小时,而且往往属于我一天当中神志最清醒的阶段。小说里精彩的片段大多都是在这个时间里写出来的。这时候写的时间就随兴了。写到什么时候困了就什么时候关上笔记本睡觉。有两种可能,一种是越写越兴奋一直就写到第二天凌晨五六点去了,还一种就是突然思维严重短路,或者是小说写到了某个节骨眼上,那一步怎么也迈不过去了,就不写了,凌晨一点就关灯睡觉。不过在大多数情况下,我都是写到凌晨三四点左右,然后一觉再睡到第二天中午。 这就是两个月以来我大致的生活作息时间表。惟一的休闲活动就是偶尔跑出去上一下网,但是在最关键的几个星期里别说上网,就连饭我都是没有时间吃的,饿了就随便啃一个面包,几分钟就啃完了,然后再接着写。另外写累了的时候我就随便翻翻手边的中文书看。都是些闲书,我在英国很少能找到中文的好书看,多亏中间有一个朋友从北京过来,给我带了几本世界名著过来,我有空就翻几页,不过到现在一本也没看完。一方面是没时间看,另一方面也是我在自己写东西的时候不爱看别人的东西,换换脑筋可以,一看多了就容易影响自己的思路。所以一般每次看书都不会超过十页。武打小说例外。 写作当中另一种放松神经的休闲项目就是音乐。我在写作的时候经常会把收音机遥控到某一个电台,纯粹是作为一种背景;有时候听听电子舞曲,有时候听听爵士音乐,基本上就这么两种类型。如果碰到需要找感觉或者煽情的时候(想让小说煽情就必须先要把自己的情绪煽起来,就好像演员在演戏以前需要培养感情一样),我就放一张国内带来的中文唱片,多半都是港台情歌什么的。偶尔也放点欧洲的迷幻音乐。 在这个过程中,我最深恶痛绝的就是电台插播的各种广告。电台广告就像斩不完的九头怪兽一样,随时随地地从地缝里钻出来烦扰你的神经。伦敦这点比较好,大多数电台都二十四小时连续播放不止,可问题是它们的广告也是如此,即使在深夜或者凌晨三点的时候都还有插播的商业广告。我的天哪,由于全天候地听着那该死的电台音乐节目,很多广告我简直都快能背出来了。甚至有些广告我在听了几十遍上百遍以后已经一听就想吐了。纯粹的生理反应,神经被强奸得怀孕了一样。如果以后让我发现伦敦有哪家没有插播广告的电台,那我一定二十四小时固定在写作中播放。 写完这部小说我也终于意识到,关于伦敦,关于我在这座城市的生活,到这里终于算是结束了。我已经把一切都写进了这部最后的小说里。在写到最后一章的时候,不知道为什么我开始拒绝写作,像有点舍不得写完了似的,我开始拒绝写到这部小说的结尾。在我的心里,在我的潜意识里,我仿佛听到有个小小的声音说:我不想结束,我希望它永远也不要结束……永远。如果在这个世界上还可以有一个永远。 然而它终究还是要结束的。如同我们过去的生活。时间是一个点,而小说所划出的,只是它所需要划出的那条线。那就是小说开始与结束的时间。 在写完这个小说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一个人难过了很长的时间。我独自坐在这个伦敦春天的夜晚里,坐在自己的书桌前,坐在那张一直坐着写作的书桌前的椅子上,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做,一个人坐在那里难过了很久。 写完了,就发现一切都已经结束了。我的生活再次回复到无止境的空虚之中。我知道这就是我们的现实生活。它从不终止。仍然继续地发生着,如同我们的写作。 下一部小说我要开始编故事了。这么写实在消耗太大,写完一个长篇像是人死了一半,元气大伤,极难恢复。而写编故事的小说可就容易多了,个人的感情上也会轻松很多,看着小说中的人物在故事里挣扎,而不是作者自己濒临崩溃的神经。所以一开始我就在小说里说过,写这种小说对我来说远远要比写情节小说困难。我已经大致想好了,下部小说我会写一个都市喜剧。可能是言情小说,也可能什么都不是,就是一个轻松好看的喜剧故事。 最关键的问题是,我确实需要完全彻底地放松一下自己了。 2005年3月27日-28日 于伦敦寓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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