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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 拉维尔斯坦(精)/索尔·贝娄作品系列
分类 文学艺术-文学-外国文学
作者 (美)索尔·贝娄
出版社 人民文学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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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
试读章节

奇怪得很,那些人类的大救星居然也要供人消遣。至少在美国经常是这样的。任何想要治理这个国家的人,都必须给他的国民提供乐趣。南北战争期间,人们曾经抱怨过林肯的那些滑稽故事。他大概意识到,过分的严肃要比开开玩笑危害更大。可是批评家们却认为他很浅薄,就连他自己的国防部长也称他为猿猴。

一批揭露者和讽刺者培养了我们这一代人的审美趣味和思想倾向。亨利·路易斯·门肯①可算是他们当中的佼佼者。我高中时期的朋友们,都是《美国信使》的读者。他们根据门肯的报道,来追踪了解斯科普斯的审判②。门肯曾毫不留情地批判威廉·詹宁斯·布赖恩,美国南部基督教基要派流行地区,以及美国的愚民大众。为斯科普斯辩护的克拉伦斯·达罗代表着科学、现代和进步。在达罗和门肯的眼中,特创论者③布赖恩体现了注定要走向灭亡的大农场带的荒谬。用进化论的语言来说,布赖恩乃是生命之树上一截枯萎的枝桠。他鼓吹的银币自由铸造的货币本位论实在可笑,同样可笑的,还有他在国会发表的那些过时的慷慨激昂的演说,以及他在内布拉斯加农场餐桌上的狼吞虎咽。门肯说,就是他吃下的那些东西送了他的命。他对于“特创”的看法,在审判中经常遭到嘲笑。布赖恩自己就像那远古的造物翼手龙一样湮没了,那个粗糙拙劣的思想——爬行动物进化成热血的能飞会叫的鸟类——后来却得到了继续发展。

我曾经随手在一个小本子上记下许多门肯的名言警句,后来又加进了出自其他一些讽刺家和自嘲者的言论,其中包括威廉·克劳德·菲尔兹①,查理·卓别林,梅·韦斯特②,辉·朗③,以及参议员德克森。甚至还有一页是关于马基雅维利的幽默感。我思考着民主社会中的睿智与自我嘲弄,不过我并不打算把你们也扯进来。不必担心。我很高兴我的那个小本子不见了,也不想再找到它。偶然想起它来,只是作为一个引申的注脚。

我向来喜欢注脚。在我看来,一个聪明或高超的注脚,可以省去许多正文。我看见我自己正在用一个很长的注脚,开始一个严肃的主题——场景迅速切换到巴黎,克里戎大酒店的豪华顶层套房。六月初,早餐时间。主人是我的好朋友拉维尔斯坦教授,亚伯·拉维尔斯坦。我太太和我也住在克里戎大酒店,我们的房间在下面一层,六楼。我太太还在睡觉。我们下面的整个一层楼(这并不完全与我的主题有关,不知怎么搞的,我还是忍不住要提一下),现在正被迈克尔·杰克逊和他的一帮随从们占据着。迈克尔晚上在巴黎的一家大礼堂演出。不要多久,那些法国的狂热崇拜者们就会追到这里来,一大堆脸在楼下仰着,齐声高呼:迈克尔·杰克—逊!警察组成屏障拦住他们。饭店里面,从六楼顺着大理石的楼梯井往下看,可以看见迈克尔的保镖们。他们中的一个正在玩《巴黎先锋报》上的纵横填字游戏。  “妙极了,是不是,碰到这个流行天王的热闹场面?”拉维尔斯坦说。今天早晨教授很高兴。他靠着饭店管理人员的关系,才住进这个人人都觊觎的顶层套房。这可是在巴黎——克里戎大酒店。带足了钱破例地住在这里。再不住那个飞龙旅店的臭烘烘的房间,或者不管别人叫它什么名字的旅店,在龙街上;也不住圣贤街上朝向医学院的学院饭店。没有比克里戎大酒店更富丽堂皇,更豪华奢侈的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参加和谈的美国高层人物就住在这里。

“真棒,对不对?”拉维尔斯坦说,同时飞快地打了个手势。

我承认是这样。整个巴黎的中心正在我们的下面——协和广场和高高耸立的方尖碑,橘园美术馆,众议院,塞纳河以及河上那些煊赫的桥梁,还有那些宫殿和花园。这些当然都是值得一看的伟大名胜。不过今天,从拉维尔斯坦所住的豪华顶层套房中看出去,它们显得更加引人人胜。想想去年他还债台高筑,欠着十万块钱的债。恐怕还不止呢。从前他经常拿他的“下降的基金”跟我开玩笑。

他会说:“我正在和它一起往下降——你知道这个术语在金融界指的是什么吗,齐克?”

“偿债基金?我大概知道一点。”

在他突然交好运之前,从来没有一个人对他的需求产生过疑问,那些阿玛尼的西装,威登的箱包,美国搞不到的古巴雪茄,登喜路的配饰,纯金的万宝龙金笔,还有巴卡拉或拉利克的水晶玻璃器皿,用它们盛葡萄酒招待客人——或者由别人帮着斟酒。拉维尔斯坦属于那种个头高大的人——高大,但不肥胖。他做家务琐事时手会颤抖。这并不是因为身体虚弱,而是急于求成,释放出来的巨大能量使他颤抖。

P3-5

书评(媒体评论)

与罗伯特·穆齐尔和托马斯·曼的小说一样,贝娄的作品中具有标志意义的是那无法完成的任务:不仅试图把思想融入小说,而且使思想本身成为主人公困境的中心。

——菲利普·罗斯,《重读索尔·贝类》

贝娄极具分量的新小说如此丰沛地充满他过去瀑布般的力量,多么令人惊叹……还有哪位伟大的作家能在八十高龄完成如此杰作?我猜,只有晚期的托尔斯泰。另外的,我只能想到托马斯·曼。

——詹姆斯·伍德

后记

索尔·贝娄是著名的美国犹太裔作家,创作了十多部长篇小说,大量的短篇小说、故事和剧本。他是迄今惟一三次获得美国全国图书奖的小说家:《奥吉·玛琪历险记》(1953),《赫索格》(1964),《赛勒姆先生的行星》(1970)。出版于1975年的((洪堡的礼物》获得了普利策奖。1976年,六十一岁的索尔·贝娄以其“对于当代文化富于人性的理解和精妙的分析”成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1990年,美国全国图书基金会向索尔·贝娄颁发了终身成就奖章,表彰他对美国文学的卓越贡献。他说他获得过这么多的奖章,感到自己好像一位俄国将军。获奖是对作者的创作成就的肯定,可是有时也成为作者身上的枷锁,这样的例子在文学史上并不少见。T.S.艾略特曾经说过:“诺贝尔奖是通向一个人自己的丧礼的入场券。”然而索尔·贝娄并未被盛名所累,始终保持着旺盛的创造力。《拉维尔斯坦》发表于2000年,是年作者已经八十四岁。小说4月出版,5月就登上《纽约时报书评》畅销书排行榜。索尔·贝娄和他的作品再次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小说的情节极其简单,简单到有的评论家说它没有情节。它的前两个部分主要是写主人公拉维尔斯坦一生最重要也是最后的一个阶段,后一个部分写叙述者(作者)齐克自己的一段濒临死亡的经历,两人的交往穿插其中。拉维尔斯坦出生于中部一个小城市,其父一生潦倒,是家中的专制暴君。童年生活的不幸,使他很早就离开家庭,独自到社会上闯荡。经过多年的努力奋斗,他终于成为名牌大学的名教授,国内外知名的学者,“他向法国人解释卢梭,向意大利人解释马基雅维利,等等”。他教出来的学生身居要职,有的甚至在海湾战争中扮演过重要角色。他与他们始终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他是美国总统和英国首相的座上客。在齐克的建议下,他将自己的教学研究成果写成一本书出版,在世界各地畅销。随之而来的滚滚财源,满足了他对于奢华生活的需求。就在他名利双收、功成名就之时,却被诊断出得了艾滋病。他意识到自己将不久于人世,因而要求他的好友齐克在他死后为他写一个传记。

拉维尔斯坦是一个极富性格魅力的人物。他一方面推崇古希腊罗马,热爱古典音乐,强调心灵的发展、爱的渴求;另一方面又追求世俗的享受,醉心于阿玛尼西装,威登箱包,拉利克水晶器皿以及诸如此类的名牌产品。一方面挑战权威,质疑当代美国的价值和教育体制,另一方面又热衷于抛头露面,出现在各种官方邀约的场合。他并不是一个崇拜自由市场的保守主义者,可他又是利用思想和见解制造出值钱商品的资本主义的天才。他既关心伟大的政治,又喜好流言蜚语;严肃的专注与插科打诨在他的讲课中共存;他才华横溢,不拘小节,坦坦荡荡,率性而为。总之,这不是一个完美无缺的人,也正因为如此,才更能够打动读者的心。卡尔一拉格纳·吉尔罗代表瑞典文学院,在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中说道,索尔‘贝娄作品中的主人公是一种“反英雄”的“英雄”。在拉维尔斯坦身上充分体现了这种特色。

几乎每一位评论家在谈到《拉维尔斯坦》时,都要提到艾伦·布卢姆,索尔·贝娄的至交和芝加哥大学的同事,列奥·施特劳斯的学生,《走向封闭的美国精神》的作者。他们认为,小说主人公拉维尔斯坦就是艾伦·布卢姆,第一人称的叙述者齐克就是索尔·贝娄。有人甚至进一步指认,书中的费利克斯·达瓦是列奥·施特劳斯,薇拉是作者的第四任太太,罗莎曼是作者的现任太太,等等。他们责备作者竟然背叛了朋友,公开了他的同性恋恋情,并揭露出他死于艾滋病。因为艾伦.布卢姆从来没有在公开场合承认自己是同性恋,而他的死亡证明书上也只是说他直接的死因是胃肠出血和十二指肠溃疡。今年5月,詹姆斯·阿特拉斯,2000年出版的长达六百多页的最新索尔·贝娄传记的作者,在《纽约时报》上发表《古典主义者的遗产:新帝国的建造者们》一文,主要探讨施特劳斯及其理论对于当今政府和政策,以及国际事务的重大影响,文章自然要提到施特劳斯的高足艾伦·布卢姆和他的著作,并由此提及《拉维尔斯坦》,称之为“以小说的形式出版于2000年的布卢姆传记”。

了解索尔·贝娄的人不难看出,他的创作确实经常取材于他自己的生活经历和周围熟悉的人。小说的主要背景是作者生活了多年的芝加哥。艾伦·布卢姆在芝加哥市长为索尔·贝娄举办的七十五岁生日宴会上说,“索尔对于芝加哥,就像巴尔扎克对于巴黎一样”。我们可以从《晃来晃去的人》中的约瑟夫、《奥吉·玛琪历险记》中的奥吉·玛琪、《赫索格》中的赫索格身上看到作者的影子。他的亲人、朋友、同事往往以不同的面目在小说中出现,比如诗人德尔莫·施瓦茨化身为《洪堡的礼物》中的洪堡。可是,洪堡不等于德尔莫·施瓦茨,拉维尔斯坦也不等于艾伦·布卢姆。

索尔·贝娄借小说中第一人称叙述者齐克指出,“用什么方法来写传记成为一个难题”。因为传记强调的是真实。齐克认为,“过分强调文字上的真实,限制了对于写作本身更广泛的兴趣。”他感到,最好的方法也许是“通过一点一滴的拼凑来表现拉维尔斯坦”,并且在这种表现的过程中,“发现寻常生活中的不寻常”。索尔·贝娄在诺贝尔获奖演说中,开头和结尾两次引用康拉德的话,强调“艺术不仅试图在严酷的生活现实中,而且试图在宇宙中,在物质中,发现什么是基本的、不朽的、实质的”。作为一位艺术家,他写作的目的不仅是追忆他的朋友,而且要通过回忆拉维尔斯坦的一生,特别是最重要也是最后的一个阶段,借助艺术的力量,来引导读者对人生进行严肃的思考。

无论是拉维尔斯坦还是齐克都深深感到,生命是短暂而珍贵的,时间飞驰而过,好像特快列车经过地铁站,好像织工手中的梭子,又好像以加速度下落的石子。“在你等待初生时的黑暗,与其后接纳你的死亡的黑暗,这两者之间的光明间隙中,你必须尽可能地去理解那个高度发展了的现实状态。”从最初感性的观看、倾听、嗅闻、触摸,到理性的接受教育与学习,不仅要学习现代科技,还要学习古代哲学,了解历史,把兴趣放到公众生活和伟大的政治上去,融入社会,享受生活。齐克觉得,他必须等待几千年,才轮到生存的惟一机会。一个人究竟应该如何去领悟和实现如此奥秘的生命过程呢?

爱情是这部小说探讨的生活本质的第一个问题。拉维尔斯坦深信“爱情是我们的最高功能——我们的天职”。他认为爱坚贞不屈,直至末日的尽头,这并不是一个现代的研究课题。他在柏拉图的《会饮篇》中找到了爱情的神话来源。据说在原始时代,男人和女人是一体的,具有双重的性器官。有些情况下,两种器官都是男性的。因为他们公然反抗奥林匹斯山上的众神,受到惩罚,被分成两半。这就是人类所遭受的肢解的痛苦。追求爱情,陷入热恋,乃是渴望寻回你失去的另一半自我,重新获得完整。我们一代又一代地寻找着,特别合适的互为补充的另一半却很难找到。性爱的拥抱让你暂且忘掉自我,然而遭到肢解的痛苦的认知却是永恒的。我们继续生活下去,不是用这种方法,就是用那种方法。既然不能指望在现实中找到他们需要的那一半,就必须接受一个容易相处的替补者。真正心心相印的婚姻难得出现。拉维尔斯坦和他的同性恋伴侣尼基就是这样的例子。他们的感情似乎更多地建立在物质的基础上,尼基经常查看他的账目,拉维尔斯坦私下需要用钱只能求助于齐克,怕尼基知道了找麻烦,甚至在他病重住院时,在病房里也不忘给尼基订购高级轿车,因为尼基希望他有比较大的物质上的表示。在精神上他们却没有什么共同语言,拉维尔斯坦与同事、朋友、学生的谈话,与尼基毫不相干,他也不感兴趣。齐克和他的前任太太薇拉的关系更是如此。齐克自认,“在同一个太阳下,同一个地球上,这里有两个各不相干的个体存在”。他们不像夫妻,倒像一对冤家,每天都处于一种相互折磨的紧张状态中。拉维尔斯坦一针见血地指出,他们的婚姻就像“给自己判决的刑期一样”。他们一直搞到水火不相容的地步,最终只能以离婚收场。小说中因爱情而结合的典型,是齐克和他的现任太太罗莎曼。罗莎曼是一个知识分子型(博士)的贤妻良母。她让齐克保持活力,并且将他从死亡的边缘挽救过来。在外人眼里,这桩婚姻有点奇特——一位七十多岁的男人和一位年轻的妇女结婚。拉维尔斯坦认为爱能够超越一切,因为是爱,让他们能够互相欣赏,互相理解,互相关心。

友谊是这部小说探讨的生活本质的第二个问题。拉维尔斯坦和齐克的友谊贯穿全文。小说开头,两人同游巴黎,住在同一家旅馆,在同一家餐厅进餐,一同逛街买东西;到后来,拉维尔斯坦因病频繁进出医院,齐克一直陪伴在旁边,直至拉维尔斯坦去世。小说的后一部分虽然主要写齐克自己的一段濒临死亡的经历,但拉维尔斯坦的身影不断浮现:“他总是以奇怪的方式出现,间接地,从他继续存在的那个地方走进我的生活。”他们互相仰慕,互相信任,互相依赖,在彼此的生活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拉维尔斯坦那本全球畅销并使他成为百万富翁的书,是在齐克的建议下才写出的;齐克婚姻触礁,也是在拉维尔斯坦的关注下化解的。齐克自喻“像一只捕食昆虫的小鸟”,而将拉维尔斯坦比做“鹰”。拉维尔斯坦则认为齐克“既有天赋又聪明”。尽管互相推崇,他们对于对方的弱点和谬误的东西,却直言不讳,坦诚相待。“我们之间非常开诚布公。你可以直截了当地说出你的想法,而不必顾虑冒犯对方。任何一方都没有什么事情过于隐私,过于难为情,而不能对对方说;没有什么过于恶毒,过于可耻。”他们可以把自己最隐秘的私事,比如性生活,告诉对方。拉维尔斯坦在巴黎闯入齐克和薇拉的卧室,引起薇拉的恼怒,齐克不仅不同情薇拉,反而为拉维尔斯坦辩护,认为“这是他的魅力之一,他凭冲动行事”。这种友谊,已远远超出“好朋友”、“私交”或“密友”的界限。难怪薇拉要说他们“有暖昧关系”,就连罗莎曼也感到好奇,“照理说,年纪大的人不会培养出这样的感情”。它是友谊的高级阶段,超越物质情欲而达到的一种心灵上的契合,正如齐克宣称的:“欢乐的喧哗——无限的喜悦—心有灵犀一点通的感觉,将我们结合在一起,企图用固定的公式表现它是根本行不通的。”它是世俗的观念不能理解和解释的,也难怪齐克要感慨,“没有什么差强人意的现代语汇,可以用来讨论友谊或其他高格调的相互依存关系”。作者在小说中指出,学者们否认第一百一十六首十四行诗是关于男女爱情的,强调莎士比亚写的是友谊。按照这种观点,友谊作为升华了的爱情——友情或友爱,可以使两颗真心结合,直至末日的尽头。友谊也可以解除人类孤寂的渴望,肢解的痛苦,帮助人类找到那个正合适的失去的部分,使他们得到完善。

死亡是这部小说探讨的生活本质的第三个问题。生与死紧紧相连,是不以人的意志而改变的自然规律。这部世纪交替之时出版的小说,是索尔·贝娄在耄耋之年创作的。也许是作者意识到人近黄昏,生命的历程快到尽头,所以死亡的话题在《拉维尔斯坦》中被反复提及,死亡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小说涉及的不仅是个体的死亡,还有集体的死亡。作为犹太人的后裔,拉维尔斯坦和齐克,以及他们的朋友们,对二次大战中成千上万的犹太人遭到谋杀记忆犹新。不仅如此,“从亚洲俄国的古拉格群岛到大西洋海岸,到处都记录着毁灭,或者某种死亡蔓延的混乱状态”。他们从人性的角度指出,“犹太人曾经被提供给整个人类作为一个衡量人性邪恶的尺度”;从宗教的角度指出,“犹太人是缺乏救赎的历史见证人”。他们认为,剥夺他人的生存权利,是一桩极大的罪恶,因为“你毁灭一个人的生命时,也毁灭了整个一个世界——为那个人而存在的世界”。他们希望世人记取历史教训,以史为鉴,不要让这样的人间悲剧重演。

如果说生命被暴力毁灭可以避免的话,人的生老病死却是无可改变的。齐克的两个哥哥相继去世,同龄的好友熟人也一个接一个谢世.“罄个街坊变成了墓地。你认识的逝者的社区。”他承认,“在晚年,我每三个想法中,就有一个是想到死亡。”尽管如此,对于生的执着,仍然通过各种途径表现出来:拉维尔斯坦病中的苦苦挣扎,莫理斯·贺伯斯特的器官移植,薇拉的“人体冷冻学”,齐克与年轻妇女结婚……拉维尔斯坦生前曾多次与齐克讨论死亡的问题,询问齐克对死有什么印象,如何想像死亡,虽然齐克回答说画面将会中止,但是他内心也怀疑,是否有人相信墓地就是一切:“肉体会缩小消失,血液会干涸,但是没有一个人在他的大脑和内心深处,相信画面真的会中止。”他发现,十个人当中就有九个,包括他自己在内,期望在来世见到父母。就是像拉维尔斯坦那样的无神论者和唯物主义者,也含蓄地表示,他迟早将与齐克再会面。至于生命结束以后重归的那个神秘世界究竟如何,小说的答案是:“要想找到你停止呼吸后会发生什么事的答案,你必须买一张许可证。”

小说在语言运用上表现出索尔·贝娄的一贯特色,追求华美的辞藻,铺陈大量的形容词,句式冗长而繁复,滔滔不绝,挥洒自如。有时令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语调机智幽默,让读者在认真严肃的思考中忍俊不禁。鲜明生动的比喻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例如:“我大致浏览了一下那篇文章,它给我的印象就像一只蚂蚁企图翻越安第斯山,有点力不从心”;“你看他笑得就像毕加索的《格尔尼卡》中受伤的马一样,向后仰着”。索尔·贝娄是个智慧型作家,知识广博,想像丰富,善于应用习语、行话、谐音双关,为小说增加色彩。尤其是典故和名言警句的引用,看似信手拈来,却恰到好处,匠心独运而又不露痕迹。

翻译的过程也是一个学习和充实的过程,因而当小说译完后,我心中竟然产生了一种若有所失的感觉。每天与书中的人物朝夕相处,他们就像生活在我的周围一样。假如说作者创作这部小说的意图之一,是为了纪念他的好友,他的目的已经达到了。对于那些了解或不了解布卢姆的读者来说,拉维尔斯坦的形象都已深深地留在了他们的心中。“实在很难相信像拉维尔斯坦这样的人已经与世长辞了。”

在结束这篇译序之前,我想在这里向所有帮助我翻译这部小说的朋"友,表示深深的谢意。

还要感谢我在斯普瑞格图书馆(Spragaue Library)的同事们,特别是斯道克先生(Norman Stock)和夏皮罗先生(Steven Shapiro),以及迪斯尼环球出版集团的唐斯先生(Terry Doweies),感谢他们不厌其烦地设法帮助解答我在翻译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清华大学思想与文化研究所彭刚博士在哈佛研修期间听说译林出版社准备出版此书中译本,主动要求阅读译稿,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一并表示感谢。

我的同学兼好友休(Hugh Holden)心地善良,乐于助人。我和马彪曾两次驱车到他工作的位于海边的大学去,与他讨论这部小说,获益匪浅。当我通过电子邮件表示谢意时,他回复我“Bu2 Yong4 Xie4!”当然,特别要感谢马彪——我的强大后盾,既是精神上的,又是生活上的。感谢他不辞劳苦地帮助我翻译。此书的翻译有他很大的功劳。还有我的儿子王峪,这本书的翻译是由他促成的。

胡苏晓

2003年12月

目录

重读索尔·贝娄/菲利普·罗斯

拉维尔斯坦

译后记

索尔·贝娄年表

序言

重读索尔·贝娄

◎菲利普·罗斯(2000)

《奥吉·马奇历险记》(1953)

把一九五三年出版的《奥吉·马奇历险记》和一九四四年出版《晃来晃去的人》以及一九四七年出版的《受害者》作对比,可以看出作者经历了革命性的转变。贝娄推翻了一切:基于和谐、有序的叙述原则之上的构思,受惠于卡夫卡的《审判》、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双重人格》和《永远的丈夫》的小说气质,以及一种难以名状的道德视角——源于闪光、色彩和大量的存在产生的快乐。在《奥吉·马奇历险记》中,小说和小说所描绘的世界的宏大、独断、随心所欲的观念打破了各种各样自我施加的限制,身为创始者的创作原则被颠覆,就像《奥吉·马奇历险记》中那五种属性的人物一样,作家自己“极度地着迷”。组织起《受害者》和《晃来晃去的人》中主人公的世界观和小说情节的无处不在的威胁不见了踪影,《受害者》中阿萨·利文撒尔被压制的攻击性和《晃来晃去的人》中约瑟夫被阻碍的意图都变成了贪得无厌的胃口。对生活自我陶醉的热情以混杂的形式出现,推动着奥吉·马奇向前。而驱使着索尔·贝娄的是对眼花缭乱的丰富细节永不枯竭的热情。

规模在戏剧性地扩大:世界在膨胀,栖居其中且不朽、势不可挡、雄心勃勃、精力充沛的人们,用奥吉的话说,不会轻易地“在生活的斗争中毁掉”。自然存在的复杂景观和那些大人物对权力的追求使得处于各种表现形式中的“人物”——特别是它留下无法磨灭的存在印记的能力——与其说成为小说的一个方面,还不如说成为小说最关注的对象。

想想妓院里的艾因霍恩、放鹰的西亚、丁巴特和他的战士,西蒙在马格努斯家的粗俗辉煌与在木材场的凶暴。从芝加哥到墨西哥、东海岸中大西洋地区,再回来,同样是拿奥吉和大人国相比,只是观察者不再是刻薄愤怒的斯威夫特,而是一个用词语绘画的希罗尼穆斯.博斯,一个美国的博斯,一个从不说教、乐观的博斯,他在他的人物身上,哪怕是最油滑的地方、最具欺骗性的和最具阴谋的地方,都能发现人类身上所具有的狂喜。人类的诡计不再引起贝娄偏执的恐惧,而是使他高兴。展现丰富矛盾和歧义的表面不再是惊愕的源泉,相反,一切事情的“混合性质”使人感到振奋。多面性就是乐趣。

冗长的句子以前在美国小说中出现过——主要出现在麦尔维尔和福克纳的作品中——但与《奥吉·马奇历险记》中那些句子有所不同,因为后者的句子给我的印象是过于随意。当随意性驾驭作家的时候,就会导致《奥吉·马奇历险记》的一些模仿者那样的空洞艳丽。我阅读贝娄充满随意性的散文时,感觉他的句法表现了奥吉广博、直爽的自我,那个聚精会神的自我漫游、发展,片刻不停,不时被别的力量控制,又逃脱其控制。书中有些句子生气勃勃,其潜在的欢快之情让人感觉许多事情在同时进行,这种戏剧性、裸露表现、激情飞扬纠缠在一起的散文给人带来了生存的推动力,保持了正常的心智。这种不再遭遇抵制的声音弥漫于心灵,同时与一种神秘的感受连在了一起。这种声音无拘无束、聪明睿智、全力向前,而且总能敏锐地作出判断。

《奥吉·马奇历险记》第十六章讲述的故事是奥吉刚愎自用的爱人西亚。芬彻尔试图训练她的鹰卡利古拉①,去攻击和捕获生活在墨西哥城南面山区的大蜥蜴,让那个“黑影迅猛地从天而降”去响应她的计划。这个章节令人印象深刻,描述了一次人类的特殊行动,其神话氛围(还有喜剧性)可与福克纳所书写的伟大场景相媲美——在《熊》《花斑马》《我弥留之际》中以及《野棕榈》通篇——在这里,人类的决心与自然的野性相对立。卡利古拉和西亚之间的争斗(为了鹰的身体和灵魂的争斗),描写鹰翱翔空中以满足它美丽又残忍的训练者,但结果令她非常失望的那些精彩、缜密的段落,使得对于几乎每次奥吉的历险都至关重要的权力与支配意志的观念得以具体化。“说实话,”奥吉在书的结尾处说,“我对所有这班大人物、命运的支配者、智囊人物、马基雅弗利式政治家、精明狡猾的作恶者、大亨、骗子、专利主义者等等,全都厌恶透了。”

在书中令人难忘的第一页上的第二句话里,奥吉引用赫拉克利特的话说:一个人的性格就是他的命运。但《奥吉·马奇历险记》暗示的是否恰恰相反呢?它所暗示的是,一个人的命运(至少这个人的命运,这位芝加哥出生的奥吉的命运)是被他人影响的性格。

贝娄曾经告诉我:“在我犹太人和移民的血液中,明显存在着怀疑的种子,怀疑我是否有权利从事作家这个行业。”他认为,这种怀疑至少部分地弥漫在他的血液中,因为“属于我们的由美国享有特权的白人建立的机构,主要被哈佛训练出来的教授们所代表”,他们认为一个犹太移民的儿子是不适合用英语写作的。这些家伙让他很恼火。

可能正是这份宝贵的、恰如其分的愤怒,使他立即投入到第三部小说的创作中。他开头没有提及“我是一个犹太人,移民的儿子”,而是让犹太移民的儿子,奥吉·马奇,打破哈佛训练的教授们(以及任伺人)所规定的条条框框,直截了当地宣称——无须抱歉或者断字:“我是个美国人,出生在芝加哥”。

……渴望被唤醒了。”

以及:“如果你是在芝加哥长大的,对这类腐败的情况就不会大惊小怪了。相反,它还可以满足某种需要。这正好跟人们的芝加哥社会观相吻合。”

从另一方面看,西特林在芝加哥很不适应:“在芝加哥,我的个人抱负已成泡影,我的观念是一种异国情调。”以及:“我清楚地意识到,我既不属于芝加哥,也没有完全摆脱它。对我来说,芝加哥平日现实的兴趣和现象,既不够真实生动,也没有什么象征意义。”

将上述话语铭记于心——像这样的话语遍布于《洪堡的礼物》之中,回顾一下二十世纪四十年代,我们就会注意到,贝娄当作家时还没有像查理·西特林那样用芝加哥的视角整理自己的观点。的确,芝加哥在《晃来晃去的人》中偶然成为背景,但除了增强弥漫其中的黑暗阴郁气氛外,芝加哥似乎对主人公来说几乎是格格不入的;它确实与他不相容。《晃来晃去的人》讲述的不是城市中一个人的故事,它是关于一间房间里的一个心灵的故事。贝娄直到写第三部小说《奥吉·马奇历险记》时才充分了解芝加哥的文学价值,才意识到芝加哥这个确确实实的、引人人胜的美国城市正是他需要的有价值的地方,正如西西里被韦尔加,伦敦被狄更斯,密西西比河被马克·吐温独占一样。福克纳(美国两位最伟大的二十世纪乡土小说家之一)经过类似的谨慎的尝试才最终在精神上拥有了密西西比的拉法耶特县。福克纳的第一部小说《士兵的报酬》(Soldiers' Pay,1926)的场景是佐治亚州,第二部小说《蚊子》(Mosquitoes,1927)的场景是新奥尔良,直到一九二九年至一九三〇年间熟练地完成了《萨托里斯》(Sartoris、《喧哗与骚动》和《我弥留之际》等小说后他才发现——就如贝娄第一次即兴地选择了地理位置之后的情况一样——引起人类斗争的场所,而这些斗争反过来激发了他强烈的情感,激发了他对一个地方和其历史充满热情的反应。这一反应使得福克纳的语句晦涩难懂,乃至更甚。

我不知道贝娄开始羞于把芝加哥据为己有,是否因为他不希望别人认为他是芝加哥的作家,就如他不愿意被认为是犹太作家一样。不错,你是芝加哥人,你当然是犹太人——但这些东西怎样在你的作品中得到表现,或者说如果他们必须得到表现的话,不是马上就能想到的。另外,你还有其他抱负,其他被你的欧洲大师们,被陀思妥耶夫斯基、果戈理、普鲁斯特和卡夫卡等所激发出来的抱负,这些抱负不包括去写在后廊上唠叨闲聊的邻居们……这一思考方式与贝娄最后决定最近的地点之前的思考方式有某种相似吗?

当然,贝娄在完成《奥吉·马奇历险记》十年之后写《赫索格》时才再次大规模展现芝加哥的风貌。自此之后,独特的“芝加哥的景色”才持续对他产生吸引,特别当那个城市提供戏剧性的启发时,就像在《洪堡的礼物》中那样:一方面是“内心的斗争与外界生活的对峙,而后者是基本的,对每个人都是不言而喻的,而且具有伊利诺伊州芝加哥这个地方的特点”,另一方面是全神贯注的主人公的反思倾向。这一博弈得到了有力的探索,是《洪堡的礼物》以及贝娄随后一部小说《院长的十二月》的核心内容。然而,这一探索不是喜剧性的,而是充满仇恨的。情绪变得阴郁,越来越堕落,在强烈的种族敌对压力之下,伊利诺伊州的芝加哥变得疯魔:“在自己的地盘……他发现了一片比圭亚那丛林还要荒凉的地方……荒芜……数英里见方的荒地……累累伤口、损伤、癌变、狂怒、死亡……这个巨大地方所有的可怕的荒凉与恐怖。”

这部书的中心是,这个巨大的地方不再是贝娄的。也不是奥吉的,赫索格的,或者西特林的。到他开始写《院长的十二月》时——《奥吉·马奇历险记》之后大约三十年,他的主人公,柯德院长,已经成了这个城市的赛姆勒。

他在芝加哥干什么?这个痛苦的芝加哥人不再明白。贝娄遭到了流放。

(蒋道超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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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5 0:37:05